城市維護建設稅申報
事項名稱 | 城市維護建設稅申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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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依據 | 《稅務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) |
申請條件 |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、消費稅、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,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、申報內容,就其應稅項目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。 |
辦理材料 | 《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稅(費)申報表》3 份。 |
辦理流程 | |
辦理地點 | 固鎮縣漢興大道政務服務中心 |
辦事時限 | 即時辦結 |
收費標準 | 0 |
辦事時間 | 工作日 |
聯系電話 | 0552-6028766 |
其他 |